各客户企业请注意:
因检验检疫局和海关合并,自2018年8月1日起,出口企业除了要有进出口权之外,还必须要有报检资质,否则无法顺利报关报。
如果企业本身已经拥有报关资质和报检资质,则请忽略此通知内容。如果报关企业仅有报关资质,需要补录报检信息。
仅有报关或报检资质的企业,请按时补录;访问 https://www.singlewindow.cn/进入企业资质,补录报关报检信息
以上通知请出口企业依据自身企业实际予以核实、完善。
延伸阅读: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8号(关于企业报关报检资质合并有关事项的公告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