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法规类型】海关规范性文件
【内容类别】加工贸易保税监管类
【文 号】公告〔2018〕85 号【发文机关】海关总署
【发布日期】2018-07-06【生效日期】2018-07-06
【效力】有效
【效力说明】
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85号(关于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出入仓清单有关事项)
公告〔2018〕85 号
为进一步便利企业办理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出入仓海关手续,海关总署决定,对己使用保税核注清单(或核增核扣表)办理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出入仓手续的,无需向海关提交《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入仓清单》、《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出仓清单》。
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特此公告。
海关总署
2018年7月6日
原文地址:http://www.customs.gov.cn/customs/302249/302266/302267/1957546/index.html